本報訊(記者張蕾 通訊員劉奇琦)酒後開車運營,倒車時與其他車輛發生網站優化碰撞,38歲醉酒出租車司機何某近日因危險駕駛罪被朝陽法院判處拘役3個月,罰金兩千元。
  今年8月14日中午,出租車司機何某褐藻糖膠酒後搭載了兩名女乘客。行至國貿橋東時,何某與乘客因車內空調不夠涼的問題發生糾紛。後何某讓兩名女乘客“滾蛋”,將其趕下車。
  兩名女乘客氣憤下車後,要打電話報警,並站在何某車前阻止其離開。何某遂往後票貼倒車,卻與其他機動車發生碰撞,後被查獲歸案。
  經檢測,其血液中酒精含量為140.7mg/100商務中心ml,大大高出醉酒標準80mg/100ml。事後,何某對被撞機動車司機進行了賠償。
  法院認為,何某行為已構成危險駕駛罪。鑒於其能如租屋實供述事實並認罪,且已賠償事故相對方的經濟損失,故對其從輕處罰。J009  (原標題:醉酒載客惹出麻煩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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